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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品车交付过程中汽车经销企业向物流企业收取有关车辆外观冲洗费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16:22 中物联汽车物流分会

物联汽车字〔2020〕47号

各汽车供应链相关企业:

汽车生产、经销、物流是汽车供应链的重要环节,物流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纽带,三方在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和汽车消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目前,在商品车由物流企业向经销企业交付过程中,存在车辆冲洗管理不规范、收费缺乏统一标准、收费偏高且逐年递增、未按国家规定开票以及个人乱收费等诸多混乱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商品车交付,增加了物流企业经营压力,阻碍了汽车供应链各环节衔接顺畅,成为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疾。为保障汽车流通与物流环节的稳定运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汽车产业供应链有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车辆交付冲洗行为

汽车物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车交付时车辆外观冲洗行为,确定车辆外观冲洗费的缴纳方式和缴纳方。

在车辆交付时,汽车物流企业与汽车经销企业应严格按照汽车生产企业运输合同及相关要求进行验车,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车辆外观冲洗及费用收取。

若目前运输合同中没有明确要求的,汽车物流企业和汽车经销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一是外观有污渍并影响检测的,可对车辆外观进行冲洗;二是车辆外观不影响检测的,无需进行冲洗。

二、合理收费,维护各方利益

若运输合同中有车辆外观冲洗费相关约定的,汽车物流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汽车经销企业支付相关费用,不得私自提高、修改费用标准。

若运输合同中没有相关明确约定且需要进行外观冲洗的,根据前期行业调查情况,各地车辆冲洗成本普遍不高于20元。汽车物流企业可根据冲洗清洁成本进行核算,以不高于20元/辆标准支付。

三、保障收费公开透明

汽车经销企业应明确收车人员职责,杜绝个人乱收费等违法行为,收费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收费凭证;汽车经销和物流企业应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车辆交付时间,影响汽车供应链效率,增加汽车产业成本。

请各有关企业结合此意见积极协调沟通,做好商品车交付工作,有关情况和问题可反映到中物联汽车物流分会。

联系人:张晋姝

联系方式:010-83775785,18518669270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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