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反映商品车公路运输受阻问题 交通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予以解决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09日15:12 汽车物流分会
关注中物联
广大汽车物流企业关注的商品车公路运输受阻问题近日得到解决。自今年3月以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不断收到反映:汽车物流企业在公路运输商品车的过程中,由于运输车辆尺寸与新颁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不符,在各地被交通部门予以扣留和处罚,致使运输业务无法正常进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 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于2005年4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由主要汽车生产企业和部分汽车物流企业参加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公路运输问题座谈会”,研究妥善解决问题的思路。会后,分会秘书处分别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和公安部汇报了企业反映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针对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超限车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现状,考虑如何保证商品车运输业务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汽车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损失。多次与以上三个部门共同探讨既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经反复研究,交通部于2005年4月30日向各省区市交通厅(局、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交通厅(局、委)做好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管理工作。 通知精神如下:一、严把2005年4月1日以后进入运输市场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准入关;二、对4月1日以前入市并不超重,车货总高4.3米以内、总长20米以内、总宽3米以内的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各地交通执法人员应予以放行;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对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外廓尺寸监测和处罚;四、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实际尺寸与行驶证所标尺寸不符车辆的情况。 点击查看交通部明传电报
责任编辑:汽车物流分会